房产抵押贷款登记时 9个事项需要牢记
2017-02-05
现在很多人在解决大额资金困难时通常会选择房产抵押贷款。房产抵押后需要进行登记,这是对房屋抵押的一种确认行为,也是必须要履行的手续。在进行房屋抵押登记时,有一些问题是需要我们去注意的,那么,房产抵押贷款登记时9个事项需要牢记。
1、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;地上没有建筑物、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,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;乡(镇)、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。
2、耕地、宅基地、自留地、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,不得抵押,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、荒沟、荒丘、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。
3、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、扣押、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,不得抵押。
4、用于教育、医疗、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。
5、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。
6、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。
7、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,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。
8、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。
9、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。
根据《担保法》和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上面所提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;所以,当我们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登记时9个事项一定要牢记。